蘇國棟、洪資惠
臺大電機系除傳統的入學方式,如繁星推薦、申請入學或分發入學等,另包含多元化的升學管道,以期招收來自不同管道的優秀學子進入本系就讀。電機系擁有深厚的研究量能,培養大學部同學基礎能力,課程涵蓋系統及科學併行、軟硬體結合等專業知識,讓同學能廣泛的接觸電機領域,以發展未來具有從事電機工程相關工作能力,並擁有更進一步的研究能力,成為電機領域專業人才。以下簡述本系大學部的多元化升學方式,僅供參考,詳細資訊可參閱各招生簡章及辦法。
入學方式 | 資格 | 申請日期 | 測驗方式 | |
甄選入學 | 繁星推薦 | 全程均就讀國內同一所高級中等學校並修滿高一、高二各學期及高三上學期之應屆畢業生,其高一、高二、高三上「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前20%(依大學規定),且參加學測,得經由就讀學校推薦,向甄選委員會辦理報名。 | 3月 | 學測 |
申請入學一般組 | 國內外公私立高中職學校以上之應屆或已畢業學生,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有關學士班報考資格者,並參加學測後,得向甄選委員會辦理報名。 | 3月 | 學測 | |
申請入學希望組 | 同一般組,並限招收低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及新住民子女、偏遠地區高中之學生。 | 3月 | 學測 | |
分發入學 | 凡公私立高中畢業生或具同等學力者,通過學力證明文件審查後,得以其參加學測、分科測驗之各項成績參加本招生。 | 6月 | 學測、分科測驗 | |
保送或推薦升學 | 符合《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升學優待辦法》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 應屆畢業生於獲獎或受推薦後二個月內辦理。非應屆畢業生於畢業當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後二個月內辦理。 | 檢具相關文件辦理之 | |
希望入學 | 目前於國內公私立高中學校就讀高三之應屆畢業生,符合弱勢家庭或特殊境遇家庭之申請資格,經在學之高中學校推薦者。 | 11月 | 繳交審查資料 | |
身心障礙學生 (障礙類別依當年度簡章為準) |
領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統一編號,並符合下列兩項其中任一規定者,始得報名:(一) 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臨界障礙者不符報考資格),且相關鑑定證明在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或適用階段須為「高中職教育階段」或「中等教育階段」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至高等教育階段ㄧ年級」或「大專校院(含研究所)」,且鑑定證明上無註記不適於升學大專校院時使用之說明者,始符合報考本甄試資格。(二)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在報名截止日前仍為有效期。 | 11-12月 | 依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之學科考試辦理 | |
僑生 | 聯合分發 | 依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公告之各地區招生簡章為準。 | 依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公告之各地區招生簡章為準。 | 依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公告之各地區招生簡章為準。 |
海外高中推薦入學 | 高中應屆畢業或已畢業,符合僑生、港澳生、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資格者,由高中學校推薦之學生。 | 8-10月 | 繳交審查資料 | |
派外人員子女返國入學 | 派外人員出國擔任駐外工作期間,隨同其停留在同一駐在國或依《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辦法》規定未隨同其停留在同一駐在國之子女。 | 依辦法所定期限,於派外人員子女返國前至返國後二年內申請。 | 檢具相關文件辦理之 | |
國際學位生 | 符合以下外國學生身分者,始具報名資格:一、國籍規定:具外國國籍且於申請時不具僑生資格,並符合教育部《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規定。二、學歷規定:具高中畢業資格或同等學力相關文件者,得申請入學本校學士學位班。(有關國際學生申請學士班:欲以國際學生身分申請,若已在臺就讀學士班以下學程,除就讀教育部核定的「高級中等學校附設之雙語部學校」和「外國僑民學校」以外,在國內就讀一般學校超過1年以上者,不得再以國際學生身分申請學士班入學;但申請碩士以上學位,則不受限制。詳細資訊可參考:國立臺灣大學境外生招生資訊) | 依國際學位生招生簡章辦理 | 依國際學位生招生簡章辦理 | |
二年級轉學生 | 符合簡章中報考資格規定者: 學士班肄業學生修業累計滿二個學期以上者等等,其它資格規定可參閱簡章。 | 5月 | 繳交審查資料 |
蘇國棟,本校電機系及光電所教授,現在本校電機系副主任。
洪資惠,電機系行政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