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違反了三種主流思想 (下)

盛慶琜

以上這三個對主流思想的違反帶給我困惑、挫折、和痛苦,也帶給我鼓勵、興趣、和勇氣,使我雖在九十高齡,猶無時無刻不在思索如何加強、加深、和推廣我的UUT。最近我在《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上寫了一篇論文,「綜論效用主義」”,在這論文中曾詳細討論了UUT的特色和優點。關於特色,在這裡難以說明。但是優點卻可以與別的倫理學理論的比較而凸顯,所以把它的優點列在下面而將其最重要者予以簡單的說明。

(1) 效用主義是目的論的

(2) 效用主義是符合常識的

(3) 效用主義是科學的和理性的

(4) 效用主義是符合實際的應用的

(5) 效用主義是徹底人本的

(6) 效用主義是一元論的

(7) 效用主義具有融合性

(8) 效用主義是唯一可以量化的倫理學

(9) 效用主義應該是軟線的

這九條優點之中,(2)、(3)、(4)、(6)、(7)等五條比較明顯易懂,而且重要性也比較低,所以不加討論,茲將(1)、(5)、(8)、和(9)等四條簡單說明如下:

(1) 效用主義是目的論的

效用主義之異於道義論及其他倫理學理論之最重要特色,在於效用主義是目的論的或後果主義的(consequentialistic)。人既生了,就要生存下去,並且要好好地生活,所以這是證成人的行動的最重要理由。或謂目的論是否會陷於自然主義的謬誤,(naturalistic fallacy),如G. E. 摩爾對邊沁和穆勒的批評 ?我認為目的論者確有違犯自然主義的謬誤者,但不一定如此。根據統合效用主義,自然是無所謂好壞的,因為價值是主觀的,好壞是對某一主體而言的。我們一般所謂的好壞是指對人類而言的,所以目的論不一定是自然主義的,當然可以不犯自然主義的謬誤。

目的論之好壞或重要性,是在其自然經驗性地證成了效用原則,使其成為效用主義的唯一終極原則。其實道義論的祖師爺康德也是注重人的目的的。它強調了自主性(autonomy)和每個人都有其自己的目的(an end in itself)。他可以順理成章地提倡目的論的倫理學,但是他不此之圖,卻企圖用形上或先驗的方法來證成他的至上誡命(categorical imperatives)的正當性(legitimacy)。結果是,他雖然表面上不談上帝,成為歐洲啟蒙時期的先驅者,但其理論的背後卻仍無法躲開上帝的陰影。所以效用主義這一個優點是非常重要的。

(5) 效用主義是徹底人本的

根據我的統合效用主義理論,所有社會規則,包括憲法、法律、道德規則和基本人權等,都是人的共識,並非天賦的。西方中世紀的倫理學,其基本理念,都是宗教性的,一切都是由上帝所主宰,所以信上帝即是善,不信上帝即是惡。啟蒙時期開始後,康德是不用上帝作主宰的道義論(deontology)之祖師爺。但是康德道義論的絕對性,顯示在其背後還存在一個隱藏的上帝,即是未能完全脫離宗教性。中國儒家的倫理學中,並沒有一個具體的上帝,但卻還是有一個無形的上帝,即是“天”。於是有所謂的天意、天命、天理、和天道、甚至於認為皇帝應該替天行道而稱之為天子。凡是好的、善的、或是對的一切,都是天定的、天賦的,並且是不可違反或抗拒的,這種觀念其實還是脫不了宗教的味道。西方的所謂天賦人權,與儒家的觀念也頗類似。但是效用主義的理念,則是完全屬於人的,是以人為中心,而與宗教完全沒有關係的。我認為這是效用主義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特色。

效用主義主張先要確定全體人類為倫理學和社會哲學的社群,因為自然無所謂好壞,好壞是隨社群而改變的。目前倫理學是以全體人類為社群,但是所得分配的社群,則限於一個國家的人民,將來應擴展至全人類。又我們也應愛護人以外的動植物,但不可將它們包含在倫理學和社會哲學的社群之內。

這種徹底人本的看法,與我的主觀主義的價值理論相一致而可以貫通的。它也與中國價值學界的基本價值觀相符,例如李德順曾為文說明他的人本的基本價值觀,這也旁證了倫理學與價值理論間貫通的一致性。

綜上所述, 人本化是基本上不信上帝的,但信上帝有程度上的差別,信上帝的成份越少,則人本化的程度越高。我曾將幾種倫理學根據信上帝成份的遞減次序(亦即依人本化程度的遞增次序)列為一表,茲將這表附在下面。

由此表可見,效用主義是徹底人本化的。

表1 五類道德觀的人本化進程。

(8) 效用主義是唯一可以量化的倫理學

效用是唯一可以量化的實質,因此效用主義是唯一可以符合實際量化需要的倫理學和社會哲學的理論。事實上各種形式的效用主義都在企圖量化,不過除了統合效用主義外都用錯了量化的實質,以致引起無法克服的困難,也使統合效用主義成為具有這優點的唯一效用主義了。量化不一定準確,但至少在理論上或架構上比沒有量化好。而且有許多情景,例如所得分配,是一定要量化的。

(9) 統合效用主義是軟線的(soft-line)。

筆者早在1986年就已提出了道德的靈活性這問題,認為針對若干類情景的行動,是無法明確規定究竟什麼樣的行動才算是對的。其後又提出了“道德行動的分類”、“道德的不相干”、和“參考狀態”等問題,認為慈善行動(chartable action)和一般性的正面道德行動(general positive moral action)由於難于規定應該做到什麼程度,所以認為是非強迫性的(non-obligatory)而應由當事者自己決定如何行動。由此又衍生出了道德規律不可絕對嚴格或具有無限大份量的理論,以及採用不嚴格規則的說法。這種說法有異於道義論的嚴格規則和哈桑伊的堅定規則(firm rule)的說法,是UUT的重要特色之一。

“靈活性”(flexible nature)是當初我提出行動情景的分類時所用的名詞,其後我又增加了許多與靈活性有關的建議和說法。似乎 “軟線效用主義”這名詞具有更大的包容性,所以我稱這一優點為 “效用主義是軟線的”。

我希望這篇短文能使讀者大概了解我的統合效用主義以及我的挫折和困惑。

盛慶琜所著中英文哲學專著表

  1. C. L. Sheng, A New Approach to Utilitarianism: A Unified Utilitarian Theory and Its Application to Distributive Justice (Dordrecht, The Netherlands: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1991).
  2. 盛慶琜原著,顧建光譯《功利主義新論:一種統合效用主義理論及其在公平分配上之應用》(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1996)。
  3. C. L. Sheng, A Utilitarian General Theory of Value (Amsterdam and Atlanta: Rodopi International Publisher, 1998).
  4. 盛慶琜,《統合效用主義引論》(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0)。
  5. 盛慶琜,《效用主義精解》(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2003)。
  6. C. L. Sheng, A Defense of Utilitarianism (Lanham, Maryland: 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 2004).
  7. 盛慶琜,《統合效用主義與公平分配》(杭州:浙江大學出版社,2006)。
  8. C. L. Sheng, Utilitarianism and Distributive Justice (Berlin: Galda + Wilch Verlag, 2007).
  9. C. L. Sheng, A Utilitarianism General Theory of Value, Revised Edition. (Hsin chu: Chiao-Tung University Press, to be published in 2009)
  10. C. L. Sheng, The Intricacies of Unified Utilitarian Theory. (Hsin chu: Chiao-Tung University Press, to be published in 2009)

 

盛慶琜,上海交通大學機械系畢,
1954 ~1963曾任臺大電機系主任。